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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量化细则 (上)

发布时间: 2016-06-24

          本文深度解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版)》,结合抗菌药物特性及国家药品相关政策,将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及抗菌药物各项管理制度细化为 15 条可量化的条款,供各位同仁进行抗菌药物点评工作时参考。

1. 点评处方是否规范

2. 点评是否有用药指征

3. 点评预防用药合理性

4. 点评是否进行病原学送检

5. 点评药物的选用是否适宜

6. 点评使用前是否皮试

7. 点评药物的用法用量是否适宜

8. 特殊人群用药点评

9. 点评给药途径是否恰当

10. 点评联合用药是否恰当

11. 点评是否越级用药

12. 点评是否超量开药

13. 点评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经济性的原则

14. 点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否进行会诊并有会诊记录

15. 点评抗菌药物更换是否合理

条款解释及例证:

. 点评处方是否规范

点评依据:抗菌药物处方作为处方的一种,必须先符合一般处方的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合理处方包括:

1. 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 3 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 用药不适宜处方: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2)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 重复给药的

(8)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 超常处方:4 条。

(1) 无适应证用药

(2)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 2 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 点评是否有用药指征

依据说明书、治疗指南、专家共识用药记载

. 点评预防用药合理性

点评依据:

抗菌药物按使用目的分类:

(1)治疗性用药

(2)预防性用药

a治疗性用药点评依据——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例证:患者,男,33

诊断:高血压

Rx:头孢硫脒  2 g

100 ml   iv 30 gtt/min  bid

点评: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

(3) 预防用药点评依据: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b 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d 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4) 非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a 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b 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c 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d 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 手术预防用药原则

a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b 清洁 - 污染手术(Ⅱ类切口):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c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秽 - 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属于治疗性用药

例证:患者 xxx, 女,25 岁,

诊断:孕巨大儿

手术:剖宫产术

Rx :阿米卡星 0.2 g  术前 1 小时

500 ml  i.v.  30 gtt/min qd

点评:预防用药药物遴选不适宜。

剖宫产术为 II 类切口手术,应针对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B 组链球菌,厌氧菌进行预防,使用第一、二代头孢,必要时合用甲硝唑。

阿米卡星属于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有肾毒性和耳毒性等不良反应;本药可以透过胎盘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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